这杨翰林给大伙们讲完明朝中枢的三法司和厂卫后,接下来便给众人讲明朝地方的司法体系。
“诸位头领,这明朝中枢掌司法大权的是三法司和厂卫,而地方掌司法大权的则是提刑按察使司,这臬司衙门和刑部一样,从案件的侦办到审判都管,地方巡按御史仅在大案要案中才有监督之权。”
“由于这一省所辖之地域广阔,仅凭一个臬司衙门难以处理全省的司法案件,所以这臬司衙门下面还设有若干个按察分司,全国大概一共有四十多个。”
“臬司以下的州府负责办案审案的是七品的推官,县里则是不入流的典史,不过这不管是县里的典史还是州府的推官,都只是辅助府县堂官办案的佐贰官,真正说了算的还是府县的堂官。”
“这地方上办案的流程大致是这样的,一般的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,知县直接就可以给判了,重大刑事案件则由知县预判之后往府衙上报核准。”
“府衙没有异议则逐级往上报臬司衙门,若是对县里案子存有疑问,则由府衙接受案件重新侦办审判,或者是打回县衙重新审理。”
“到了臬司衙门亦是如此,有问题就由臬司接手办理或是打回重审,没有问题就往刑部上报,涉及死刑和官员的案件则需上报皇帝裁夺,不涉死刑和官员的案件则由刑部自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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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一般情况下,只要司法案件不涉及到政治斗争,那地方的臬司衙门和中枢的刑部,都不会主动去推翻府县做出的判决结果。
毕竟这上级司法部门对于中下级官员的司法权威还是得要维护的,若是上面动不动就推翻中下级官员的司法判决,那中下级官员还有什么官威可言?!让刁民们瞧见中下级官员没有官威,那还不得蹬鼻子上脸闹翻了天?!
还有就是这大明朝地方上整出来的冤假错案实在是太多,上面要是动不动就推翻下面的判决,那有冤的老百姓见此情况还不得频繁到省里和京师上访?!
这臬司衙门和刑部大门外,要是每天前来申冤的老百姓排的跟条长龙似的,叫外夷瞧见这大明朝的脸面往哪里搁?!每个冤民的案件都要受理的话,那还不得把上级司法衙门的老爷们给累死?!
再说这大明朝有冤的人多着呢?!就你个小老百姓有冤?!那被太祖爷整死的勋贵们冤不冤?!被英宗于谦于大人冤不冤?!被神宗整的家破人亡的张太师冤不冤?!
多想想这些大人物的悲惨遭遇,你们这帮小老百姓没有被整的全家死绝,还有机会叫冤枉那就已经很不错了。
所以这臬司衙门和刑部很少推翻府县判决的原因,就是想让地方上有冤的老百姓们知难而退,别来给大明朝脸上抹黑,也别来打搅老爷们的清闲雅致。
再则还有最重要的一点,如果上级司法衙门推翻了府县官员的判决,只要被认定为是冤假错案,那办案的官员是要被追究责任的。
轻则被朝廷严厉审斥记大过在档案中留下污点,今后的仕途也就止步于此,重则被罢官免职丢掉乌纱帽,如果牵扯其中甚至还有可能锒铛入狱人头落地。
而府县一级的官员虽然职位低但也是有派人山头的,上级司法衙门的高级官员,那也不得考虑中下级官员的人脉关系。
一般情况下只要不与自己有利益冲突,那也就遵循官官相护的原则,即便一眼就能瞧出来案件的判决有问题,照样闭着眼睛认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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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正因为大明朝的这套腐败且畸形的司法制度,给了府县官员权力寻租大搞司法腐败的空间,所以这明代的府县官员又被称之为破家县令灭门府尹。
只要你有钱有势可以搞定府县官员,那么这官司你想怎么赢就怎么赢,想把谁送进去就把谁送进去,就算是想合法杀人也不是什么大问题。
当然,这也不仅府县官员可以利用手中的司法权力搞腐败,府县衙门的司法胥吏和府县官员身边的刑名师爷,也照样可以利用职权搞腐败。
毕竟这府县官员平日里还得忙活钱粮水利教育等各项政务,不可能大案小案都亲自来侦办审判,一般都是由胥吏来办理,所以只要搞定胥吏那也一样可以影响到府县官员的判决。
这也是为什么地方豪强能够在地方上一手遮天的原因所在,因为这流官可能不会跟地方势力同流合污,但胥吏则是本地土着不会跟着流官走。
衙门里的小吏要是敢不买地方豪强账,地方豪强虽然对付不了有朝廷撑腰的流官,但收拾你个小吏那还是手到擒来的。
大明朝的皇帝可以不经过三法司的判决,动用厂卫随意逮捕处决朝臣,而地方最下层的府县官员则是可以制度漏洞大搞司法腐败。
这有明一代的司法体系可谓是暗无天日一片漆黑,从官员到老百姓都没有安全感,都随时面临着遭到司法不公和迫害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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待这杨翰林讲完大明朝的司法制度后,那王铁便出来发表意见道:“诸位兄弟,咱们都生在大明朝,估计有很多弟兄遭遇过司法不公和蓄意迫害,这里就不多说了。”
“而咱们军政府的司法制度绝对不能照搬明朝的旧制,若是继续任由这套腐败糜烂的司法制度继续祸害老百姓,那迟早有一天,也会搞到我们的头上来!”
大伙们听到王铁所说的这番话后,那还是深以为然的,且先不说弟兄们当老百姓的时候,就深刻领教过官老爷是怎么利用律法来收拾泥腿子的。
就说前段时间老王处决贺一龙那档子事,这就让大伙们都人人自危,毕竟贺一龙这种级别的大头领,他老王说杀就给杀了,杀他们还不跟杀一只鸡一样的简单?!
虽说这贺一龙是罪有应得死了活该,老王杀他也不算是冤枉了他,可谁能保证老王日后不会为了争权夺利冤杀其他的弟兄?!
要是不对老王的司法权力进行限制,那以后这老王想杀谁就杀谁,想办谁那就办谁,那弟兄们这日子也就没法过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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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铁这话说完之后,那罗汝才便接着老王的话茬说道:“王哥所言极是啊,这军政府的司法权力理应受到严格的限制,使其不能为所欲为一手遮天。”
“要是还按明朝那套旧制来办,那不仅老百姓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,就连咱们这些弟兄的也都照样提心吊胆的过日子。”
“所以制定一套完整且健全的司法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,他不仅能够保护老百姓的安全,也能保咱们不遭受政治迫害!”
罗汝才这话一出,在场的众人那都纷纷出言表示赞同,尤其是那群前来与会的地方豪强,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同老罗的提议。
与会的这群义军头领们好歹是老王他们的自己人,即便老王他们故意整人也会留有余地,而他们这些地方豪强可就没这个待遇了。
随后那王铁便对杨翰林问道:“杨老先生,您博古通今学问大,您来说说看,咱义军的司法制度该如何制定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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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杨翰林听到王铁的问话后,那便从袖口中掏出一份文书仔细了瞧了瞧,这老杨毕竟已经七十多岁的人了,记忆力早已不如从前,为了防止开会的时候忘词,所以在会前提前将发言的内容都写在纸上。
过了一会,这杨翰林便收起文书对大伙们讲道:“诸位头领,这明朝的司法制度承袭的是胡元旧制,而汉唐法制相去甚远早已经不可考究。”
“唯有宋代遗存的档案文献颇多,而宋代之法也较之历代最轻其制也较之历代最为完善,所以我军政府的司法制度当效法宋制。”
“而宋制较之元明之制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‘鞠谳分司’,所谓鞠谳分司就是将案件的侦办权和审判权给分为两个的衙门掌管,还有就是宋代的县衙没有对徒刑以上案件的判决权只有侦办权。”
“杨某认为,我军政府中枢应设刑名司掌管案件的侦办权,设司法署掌管案件的审判权;地方省一级的臬司仅掌判决之权,行省的藩司衙门下亦设刑名司掌案件的侦办权与臬司相互制衡。”
“以此类推州府一级也搞鞠谳分司,县衙效仿宋朝旧制,收回县官对徒刑、流刑、死刑案件的判决权,县官仅能判决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。”
“我军政府虽不设都察院,但临时参议院的地位职权则远超都察院,可在临时参议院之下设一专门监督司法判决的衙门。”
“主要负责监察鞠司的办案流程是否合规,人证物证是否有假;谳司判决的量刑是否得当,是否有违天理国法人情。”
“若是其中有一处不当,则参议院可提起抗诉要求法司重新审理。”
这杨翰林讲完之后,那王铁便接着补充道:“依兄弟我看呐,这司法署的长官虽然不是政事堂宰相,但他的级别也应与宰相同级。”
“司法署虽置于政事堂之下,但政事堂的宰相不得随意干预司法判决,地方官员也不得随意干预地方司法,就连我这个摄政官也不能干预,不知诸位兄弟以为如何?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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