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只猫没有舔爪子,它在睡觉,缩成一团橘色的毛球。
他拍了张照片,虽然他知道自己不会发给她——太刻意了。
他想认识她,但他不想让她觉得被跟踪。
所以他决定等一个自然的时机。
……
第四天,机会来了。
她在Instagram上点赞了氹仔一家叫“单行道”的咖啡馆。
那家店他路过很多次,店面极小,藏在一条连车都开不进去的窄巷里。
老板是个留胡子的男人,做的咖啡在氹仔老城区很有名,但只有真正懂的人才找得到。
熙蒙在下午两点到了“单行道”。
他点了一杯深烘的巴西豆做的美式——这是他真正喜欢的口味,不是做功课。
他坐在靠窗的位置,把电脑打开,装作在处理工作。
他心里没底。
他不知道她今天会不会来。她点赞了那家店,不代表她今天就会去。
她可能明天去,可能下周去,也可能永远不去——她是一个跟着感觉走的人,不是跟着计划走。
但他愿意等。
三点十七分,门口的风铃响了。
熙蒙抬起头。
……
她进来了。
她穿了一件很薄的奶白色毛衣,领口很大,露出一截锁骨。
下面是深蓝色的阔腿裤,脚上是一双浅色的帆布鞋。
头发散着,被风吹得有点乱,她没有整理,就那么自然地披在肩上。
她比监控画面里好看太多了。
屏幕里的像素吃掉了很多东西——她皮肤上那层淡淡的光泽,她走动时头发轻轻弹跳的幅度,她眼睛里那种“我在看东西”时的专注。
这些东西在现实里是活的,是流动的,是任何摄像头都捕捉不到的。
她走到吧台前,跟老板说话。
老板问她今天喝什么,她想了想,说:“肯尼亚,手冲。”
熙蒙在心里笑了一下。
又是肯尼亚。她是真的很喜欢那种酸。
她转过身找座位。
店里三张桌子,两张有人了,只剩靠窗那张——熙蒙对面。
她走过来,看了他一眼。就一眼,没有多停留,礼貌地问:“这里有人吗?”
“没有。”
她坐下来,把一只很小的帆布包放在脚边,拿出手机——不是看,是放在桌上,面朝下。
这个动作熙蒙在监控里见过很多次,但亲眼看到还是觉得有点特别。
她好像不需要手机来填补空白的时间。
空白的时间对她来说是礼物,不是负担。
咖啡来了。她端起来闻了闻,眯了一下眼睛,然后喝了一小口。
熙蒙一直在看她。
不是盯着看,是用余光,偶尔抬头看一眼。
他看到她喝第一口时的表情——眉毛微微挑了一下,嘴角有一个很小的向上的弧度。
那不是满意,那是“果然如此”的笃定。
“你点的肯尼亚?”他开口了。
她抬起头看他,目光在他脸上停了一秒。
那个目光里没有防备,也没有热情,就是很平静的、在判断“这个人要跟我说什么”的目光。
“嗯。”她说。
“我之前喝过一次,”熙蒙说,“太酸了,没喝明白。”
她歪了一下头。
那个角度大概十五度,持续两秒——熙蒙在监控里见过这个动作,但亲眼看到的时候,他觉得自己的心跳漏了一拍。
“你不喜欢酸?”她问。
“不太喜欢。我喝深烘的。”
“巴西?”
他有点意外:“你怎么知道?”
“你说深烘,大概率是巴西或者哥伦比亚。巴西的坚果味更重,哥伦比亚的巧克力味更重。”她说完,又喝了一口咖啡,语气很平静,不是炫耀,只是在陈述一个她觉得很普通的事实。
熙蒙心里那种“她果然不是普通人”的感觉又冒了出来。
“你很懂咖啡。”他说。
“不算懂,”她说,“就是喝多了,记住了。”
“在港岛喝的?”
她看了他一眼。
这一眼比之前的长了一点,大概多了一秒。她好像在判断“这个人为什么知道我从港岛来”。
熙蒙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。他快速补了一句:“听你口音像港岛的。”
这个解释是合理的。
她的普通话很标准,但尾音偶尔会往上翘,是港岛人特有的调子。
她点了点头,没有追问。
“你从港岛来澳门玩?”他问。
“嗯。”
“一个人?”
“嗯。”
“一个人不会无聊吗?”
她想了想。
不是敷衍地想,是真的在想。
过了大概四五秒,她说:“不会。一个人有一个人的节奏。两个人的节奏不一定对得上。对不上还不如一个人。”
熙蒙在心里把这句话记了下来。
“那你觉得澳门的节奏怎么样?”他问。
她看了他一眼,嘴角弯了一个很小的弧度——不是笑,是一个“这个问题问得还不错”的表情。
“慢,”她说,“比港岛慢很多。我喜欢。在这里走路的时候,不用让着别人,也不用被别人让。大家都在自己的节奏里。”
熙蒙点了点头。
他没有说“我懂”这种话——他没在港岛生活过,他不懂。
他只是听着,觉得她说话的方式很舒服,不急不慢,像她走路一样。
“你在澳门待几天?”他问。
“还有几天吧,”她说,“没什么计划,走到哪算哪。”
“那你有想去但还没去的地方吗?”
她又看了他一眼。
这次的目光里有了一丝不一样的东西——不是警觉,而是一种“你问这个干什么”的好奇。
熙蒙知道自己的问题有点越界了。
一个陌生男人问一个独行女孩“你接下来要去哪里”,放在任何地方都有点可疑。
他赶紧补了一句:“我不是要跟着你。我就是……本地人,如果有人问路,我可以指一下。”
他说完觉得这个解释更可疑了。
但王瑷没有表现出不适。她只是说:“还没想好。看心情。”
这几个字像一扇关上的门,礼貌但坚定。
熙蒙读懂了——她不想说,也不需要他的指路。
他没有再问。
他们安静地喝了一会儿咖啡。
店里放着很轻的爵士乐,钢琴的声音像水滴一样落在空气里。
窗外的巷子很窄,偶尔有人骑着自行车经过,车铃叮当响一声,然后又安静了。
熙蒙发现自己很喜欢这种感觉——不是“跟她说话”的感觉,而是“跟她坐在同一个空间里”的感觉。
不需要一直聊天,不需要找话题,就那么各自待着,也很舒服。
他不知道她是不是也这么觉得。
但至少她没有走。
……
第二天,熙蒙在监控里看到她去了氹仔的一条老街。
那条街他很熟——他之前踩点的时候去过几次,有一家卖猫主题杂货的店叫“猫屋”,门口常年蹲着一只橘色的胖猫,名字叫陈皮——他不知道是不是王瑷取的那个陈皮,但确实是同一只猫。
他犹豫了一下,然后骑上摩托车出发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