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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毅收回看向窗外的目光,将注意力重新集中在眼前这个白瓷盆里。

盆中的水温被严格控制在四十度,三十多只经过空间灵气滋养的林蛙静静地漂浮在水中,身体已经舒展开来,像是一块块吸饱了水的海绵。

“取油是个细致活,得心静。”

林毅拿起一把特制的小竹刀,刀刃薄如蝉翼。

他伸手捞起一只林蛙,指腹在它滑腻的腹部轻轻一按,找到了那个关键的切入点。

竹刀划过,没有带起一丝血丝。

那层灰褐色的皮肉被剥开,露出了里面两块如凝脂般的输卵管——这便是雪蛤油,也是这道“延年益寿羹”的灵魂。

这东西娇贵得很,一旦沾了血,或者碰了铁器,腥味就锁进去了,神仙也救不回来。

所以林毅只能用竹刀,一点点地剔除上面的黑膜和筋络。

灯芯爆了个花,发出噼啪一声轻响。

林毅的手却纹丝不动。

一块块洁白、晶莹、仿佛琥珀般的哈油被剥离下来,落入旁边盛着灵泉水的玉碗中。

“呼……”

处理完最后一只,林毅直起腰,感觉脊椎骨都在抗议。

他看着玉碗里那大半碗颤巍巍的雪蛤油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
这东西,在后世的药店里按克卖,价比黄金。

现在却被他像熬猪油一样凑了一大碗。

若是让那个孙济世看见,怕是得心疼得把胡子都揪了。

他将那罐特制的野生蜂蜜(加了虎魄酒渣)拿过来,舀出一勺,淋在雪蛤油上。

金黄的蜜汁缓缓渗透进洁白的油块中,两者在灵泉水的调和下,开始发生奇妙的融合。

“封坛,醒发。”

林毅用油纸封住碗口,将其放入蒸笼。

这道羹,不煮不炖,全靠这最后三个小时的隔水文火慢蒸。

火候到了,那从骨子里透出来的鲜甜和药力,才能真正融为一体。

林毅就在灶台旁的小马扎上对付了一宿。

他得守着火,不能大,也不能小。

直到窗户纸透出了青白色,远处传来了环卫工扫大街的沙沙声,林毅才站起身,活动了一下僵硬的关节。

“哥!哥!开门!”

大门被人拍得震天响。

李大壮的大嗓门隔着门板传了进来,透着一股子难以抑制的兴奋,像是捡了金元宝。

林毅皱了皱眉,走过去拔开门闩。

“嚷嚷什么?”

“哥!你看!快看!”

李大壮手里挥舞着一张还散发着油墨味的《省城早报》,一张大脸涨得通红,把报纸直接怼到了林毅鼻子上。

“白爷……那个白老三,完了!”

林毅退后半步,接过报纸。

头版头条,几个黑体大字触目惊心:

【省委雷霆出击,打掉以白某为首的特大投机倒把、涉黑团伙!】

下面的配图里,那个平日里在省城呼风唤雨、总是穿着唐装盘着核桃的白爷,此刻正耷拉着脑袋,双手戴着银手镯,被两名公安押上了警车。

虽然打了马赛克,但那身标志性的衣服和那股子颓败劲儿,熟悉的人一眼就能认出来。

林毅的目光在报纸上扫过,眼神平静得像是一潭死水。

没有狂喜,也没有意外。

当他把那个铁盒子交给陈国华的那一刻起,这个结局就已经注定了。

在这个时代,个人的勇武或许能称霸一时,但在国家机器面前,任何黑恶势力都不过是挡在车轮前的螳螂。

“抓了多少人?”林毅随口问道。

“听说连夜抓了六十多个!”

李大壮唾沫横飞,“连他在城西那个地下赌场都被端了!哥,你是没看见,街坊邻居们都在放鞭炮呢!这老王八蛋平时没少欺负人,这回算是遭报应了!”

李大壮说着,眼神里满是解气。

他想起之前店被砸、自己被打进医院的憋屈,现在只觉得浑身通透。

“哥,这下咱们在省城,是不是没人敢惹了?”

“没人惹,不代表就能横着走。”

林毅把报纸折好,放在灶台上引火,“他倒了,盯着那块肥肉的人更多。咱们做好自己的生意,别掺和那些烂事。”

白爷倒了,省城的地下势力会出现短暂的真空。

肯定会有新的势力冒头,或者是各方重新洗牌。

但这跟现在的他没关系。

他现在是纳税大户,是创汇英雄,是陈老的座上宾。

只要他不犯错,这把火就烧不到他身上。

林毅揭开蒸笼盖子。

一股浓郁的甜香扑鼻而来,瞬间盖过了报纸燃烧的烟味。

玉碗里的雪蛤油已经完全化开,变成了一汪晶莹剔透、泛着淡淡金光的浓汤。

“好香啊……”

李大壮吸了吸鼻子,肚子咕噜叫了一声,刚才那股子兴奋劲儿立马被馋虫勾走了,“哥,这是啥好吃的?给俺尝一口呗?”

“这你吃不了。”

林毅把碗端出来,小心翼翼地放在托盘上,“这是给贵客准备的‘神仙水’。你那糙身板,喝了容易流鼻血。”

正说着,田小娥和田小凤抱着一摞盘子走了进来。

“林大哥,前面都布置好了。”

田小娥穿着一身崭新的红底碎花旗袍——那是为了宴席特意定做的,剪裁合体,衬得她腰肢更加纤细。

她脸上化了淡妆,却掩盖不住眉宇间的一丝焦急。

“怎么了?还有事?”林毅敏锐地察觉到了她的情绪。

“是……是餐具的事。”

田小娥咬了咬嘴唇,有些为难地指了指怀里的盘子,“咱们店里平时用的都是这种普通的白瓷盘,盛个凉菜还行。可是……您昨天说要做那道‘红酒焖江鲶’,还有那个‘雪耳羹’,用这种盘子装,是不是有点……掉价?”

她把一个印着“为人民服务”红字的粗瓷盘放在桌上。

盘子边缘还有点磕碰的豁口。

林毅看了一眼那盘子,又看了看那碗晶莹剔透的雪蛤羹。

确实不搭。

就像是给一个穿晚礼服的贵妇人套上了一双解放鞋。

今天的宴席,请的都是省里的头面人物,还有史密斯那个洋人。

菜做得再好,若是盛在破碗里,那档次瞬间就下来了。

这不仅仅是好不好看的问题,这是脸面,是“紫气东来”这个招牌的含金量。

“是我疏忽了。”

林毅拍了拍额头。

这几天光顾着备料、杀猪、斗白爷,竟然把这最基本的“面子工程”给忘了。

“现在去买还来得及吗?”李大壮问,“俺去百货大楼跑一趟?”

“来不及了。”

田小娥摇摇头,“百货大楼里卖的也都是这种大路货,好一点的细瓷都得提前订,还得有票。”

屋里的气氛一时有些沉闷。

万事俱备,却在这一双筷子一个碗上卡了壳。

这就像是唱戏的角儿化好了妆,却发现没穿戏服一样尴尬。

林毅的手指在桌面上敲击着。

瓷器……

上档次的瓷器……

突然,他脑海中灵光一闪。

“我想起来了。”

林毅猛地站起身,眼中闪过一丝笑意,“咱们不用去买,现成的就在手边。”

“现成的?”众人一愣。

“大壮,去开车。小娥,你也跟着。”

林毅一边解围裙一边往外走,“咱们去东郊,顾家老宅。”

他记得清楚。

当初买下那栋老宅子的时候,那个急着出国的顾老头,不仅留下了满屋子的红木家具,还在地下室的那个博古架上,留下了整整几箱子的……

前朝官窑!

那些东西,顾老头带不走,又舍不得卖给收破烂的,就一股脑全送给了林毅。

当时林毅只顾着看那个沉香笔筒和藏在烟囱里的信,把这些“瓶瓶罐罐”给忽略了。

现在想来,那些所谓的“日用瓷”,怕是每一件拿出来,都够在省城买个厕所的!

用清朝的官窑盛菜,给洋人和领导吃?

这排面,别说省城,就是京城的大饭店也未必有!

“走!去搬家底!”

林毅大笑一声,拉开车门。

吉普车轰鸣着冲出巷子,卷起一地欢快的雪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