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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了,话又说回来,大家伙儿是不是把斯特兰和伊娜拉这两个小家伙给忘到脑后去了?

伊娜拉倒还好说,那丫头生得粉雕玉琢,一双大眼睛像是美丽的蓝宝石,机灵又讨喜,真相小姐打从第一眼见到她就打心底里喜欢。

平日里没事就牵着她的小手,要么去街角的花店看蝴蝶绕着玫瑰飞,要么去广场上看艺人耍把戏,偶尔还会带她去甜品店买一支草莓冰淇淋,看着小姑娘把嘴角沾得甜甜的,真相小姐眼底的笑意都快溢出来了。

可斯特兰呢?这小子最近像是凭空消失了似的,极少有人能在除了图书馆之外的地方看到他。

“.............”

提起斯特兰的去向,知情的人都忍不住相视一笑,这事儿说起来还挺有意思的。

怎么说呢?推理先生其实打心眼儿里喜欢现在这种相处模式。

每天清晨,他只要拎着个帆布包,里面塞两本没看完的书,再牵着斯特兰的小手往图书馆走,这小子就安生得很。

到了图书馆,找个靠窗的位置坐下,推理先生翻开自己的侦探小说,斯特兰则捧着自己的书安安静静地读,阳光透过玻璃窗洒在两人身上,连空气都变得慢悠悠的。

偶尔推理先生翻书时动作大了些,会下意识地朝斯特兰看一眼,生怕打扰到他,却总能撞见小子抬头,用清澈的眼睛瞟他一下,又迅速低下头去,那模样像极了偷藏糖果的小松鼠,惹得推理先生在心里暗笑。

这样的日子能安安稳稳地过一整天,推理先生觉得惬意极了——这小子是真的打骨子里喜欢看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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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初,推理先生还挺欣慰斯特兰这股子安静劲儿。

想想也是,这个年纪的小孩子,大多喜欢捧着色彩鲜艳的图画书,指着上面的小动物咿咿呀呀地问东问西,斯特兰能安安静静地坐下来看书,已然算是乖巧懂事了。

他甚至还在心里琢磨,等这小子看完手头的图画书,得去书店多挑几本有趣的,再加点带简单文字的绘本,慢慢引导他认字。有次路过儿童读物区,他还特意拿起一本《动物百科》,翻到画着小狐狸的那页,想着下次带给斯特兰,却没成想转头就见那小子捧着本厚书,蹲在成人书架旁看得入神。

直到有一次,推理先生看得有些累了,揉了揉眼睛,下意识地往斯特兰那边瞄了一眼——这一眼,直接让他把到了嘴边的哈欠硬生生憋了回去。

只见斯特兰面前摊开的哪里是什么图画书?分明是一本厚厚的法律书!封面是深棕色的硬壳,边缘都被翻得有些磨损了,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黑色的文字,没有半张插图,连个装饰性的花纹都没有。

斯特兰小小的身子坐得笔直,两只手捧着书,脑袋微微低着,眉头还像个小大人似的轻轻皱着,眼神专注地盯着书页,时不时还会伸出手指,一个字一个字地指着往下读。读到关键处,他还会停下动作,小手托着下巴,眉头皱得更紧了,像是在琢磨某个复杂的法条。

推理先生忍不住轻手轻脚地走过去,在他身边坐下,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随意:“斯特兰,看得这么入神,在看什么有趣的故事?”

斯特兰抬起头,眼睛里还带着几分未从书中抽离的认真,指着书页上的一段文字问:“先生,‘正当防卫’是什么意思?如果有人欺负伊娜拉,我保护她,算不算违法?”

那一瞬间,推理先生脑子里“嗡”的一声,瞬间反应过来——自己之前真是想得太简单了。

这两个孩子,一个看似天真烂漫,被真相小姐宠得像个小太阳,却总能在不经意间说出些让人惊讶的话;一个看似安静内敛,只爱埋在书堆里,可偏偏挑的是最枯燥难懂的法律书,还会思考这样严肃的问题。

推理先生忍不住摇了摇头,嘴角却勾起一抹难以察觉的笑意,伸手揉了揉斯特兰的头发:“不算违法,而且你做得对。不过这个问题很复杂,等你再长大些,我慢慢讲给你听。”

斯特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又低下头继续看书,只是这次,他往推理先生身边挪了挪,小小的肩膀挨着对方的胳膊,像是在寻求一种无声的认可。

推理先生看着身边认真的小家伙,心里盘算着:得嘞,这俩孩子,没一个是省油的灯啊。往后的日子,怕是不会无聊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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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实证明,推理先生错了,这何止是不会无聊这么简单——这简直是给自己找了个“人形法条数据库”当小跟班。

那天下午,图书馆的阳光依旧慢悠悠地洒着,推理先生刚想跟斯特兰聊聊刚才那本法律书里的某个案例,却见小家伙合上书,抬头看着他,眼神里带着点“要不要考考我”的笃定。

推理先生起初没当回事,随口提了几个基础法条,想着这孩子能记住大概就不错了。

可斯特兰张口就来,连条文中的标点符号都没差半分,一字一句清晰得像在背书。

推理先生捏着香烟的手指顿了顿,烟灰差点落在书页上,他把烟摁灭在烟灰缸里,声音都拔高了些:“全记住了?你跟我讲这么厚的一本法律书,每一个法律条文,你看一遍就全记住了?!”Σ(?д?lll)

他宁愿相信斯特兰是在胡说八道,是小孩子一时兴起的逞强,也不愿意相信眼前这离谱的事实——毕竟他自己当年啃法律书时,可是熬了好几个通宵才背下来三成。

结果斯特兰只是把那本厚厚的法律书推到他面前,小手撑着桌子,认真地说:“先生,随便问。”

推理先生来了劲,从简单的“故意犯罪与过失犯罪的区别”,到复杂的“民事诉讼时效的计算”,他越问越刁钻,甚至翻到书里最晦涩的行政法章节。

可斯特兰始终面不改色,不管是条文内容还是适用情形,都答得分毫不差,连他故意说错的某个法条序号,斯特兰都能立刻指出“先生,您刚才说的是第37条,不是第38条”。

推理先生额角冒了点汗,彻底破罐破摔了。他哗啦哗啦翻到第182页,盯着其中一行看了半天,咬着牙问:“那你告诉我,第182页第五行的第七个字是什么?”(*`へ′*)

这话问出口,他自己都觉得有点耍赖——这种细节根本不是用来考记忆力的,纯属刁难。

可斯特兰连想都没想,直接回答:“那一行只有七个字,除非你说的是句号。”

推理先生低头一看,第182页第五行赫然写着“本法另有规定的”,不多不少正好七个字,末尾跟着个句号。

他盯着书页愣了足足半分钟,才缓缓抬起头,看着眼前一脸平静的斯特兰,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:这哪里是小孩子?这简直是个天生的记忆怪物。

斯特兰见他不说话,还以为自己答错了,歪着脑袋凑过来:“先生,我说错了吗?”

推理先生揉了揉眉心,又忍不住笑了,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没说错,全对。行吧,以后你就是我的‘专属法律顾问’了。”

斯特兰眼睛亮了亮,又把书抱回来,小声说:“那我再看一遍,万一忘了呢。”

推理先生看着他埋首看书的背影,突然觉得,往后的日子不仅不会无聊,恐怕还得时刻准备着被这小家伙的“超能力”惊掉下巴。

我嘞个最强大脑啊..........

(゜ロ゜)